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已经公布实施一年多,这部司法解释在规范婚姻家庭方面,到底起什么样的作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公布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曾向社会公布草案,结合多方意见后才出台该部司法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社会各界对该部司法解释还是存有不同意见。但凡是任何一部法律,只能是体现大部分人的意志而不是所有人的意见。婚姻法主要规范家庭的法律关系,主要目的是维护家庭稳定,司法解释要从稳定社会的基础出发。据北京市民政局的统计数据,从2004年到2010年,北京市离婚登记量每年都在增长,而2011年出现大规模下降,某些地区甚至出现负增长,北京市离婚趋势呈现放缓迹象。
为什么离婚率会下降?有人认为,2010年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重点对婚前贷款买房、夫妻之间赠予房产等争议较大的问题作出解释,以及其他一些增加离婚成本或降低离婚“收益”的政策和法律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离婚冲动。据统计,离婚的相当大部分是没有小孩,对于他们来说,离婚时要考虑的无非是财产,而财产主要是不动产,亦即房子。如果从规范房子的归属方面加以限制,让他们意识到离婚的风险,可以拍醒他们要离婚的冲动。其实有一部分人,离婚有时只是在气头上,离婚成本太低,手续太容易,会造成他们一个气话马上登记离婚的现象。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其实是从另一方面给离婚增加成本,让一部分人退步不敢离婚。
离婚率虽然下降了,但有人认为还不够。想压低离婚率诚然光靠一部司法解释是不够的,还要相关的法规配套。比如修改《婚姻登记条例》,对拟离婚的人们予以一个考察期,如果在考察期内双方考虑清楚不离婚的,就不予以登记离婚。还有,离婚协议书要经公证处公证,增加离婚的成本等。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只要加大离婚成本,离婚率就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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