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地方法规,整理工伤赔偿计算方法.
一、(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工伤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工伤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伤工亡待遇标准)工伤赔偿计算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提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另2010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也是按此标准计算。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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